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昕龙N-LONG、昕龙春XLC品牌低碳环保自然循环精品项目推广合作保密协议


 

(昕龙N-LONG)、(昕龙春XLC)

品牌低碳环保项目推广合作保密协议

 

项目负责(甲方)      (专利权或项目持有人)
   合 作 方 (乙方)        (    行政地区合作人)

项目接受方真诚认同健康低碳环保绿色消费的基本理念,保证做好有利于“重建人类与自然社会良性循环新秩序”之事:做《弟子规》等传统礼仪规矩约束的符合自然循环生存规律的仁爱诚信之人;同时,促进有益于动植物等自然循环生态环境的恢复,努力推进对环境影响或危害最小化的实用技术与产品应用 。
    本协议中的相应条款,对协议双方皆为有效。
1.接收方对所有信息保密,除了以下人员可以掌握有关信息:
a.接收方相关公司的雇员;
b.被通知到并同意遵守该协议相关人员;
c.信息发布方指定的第三方。接收方不得把有关信息用于公司以外的用途,发布方独家所有该信息。
2.秘密信息内容大致包括:
a.技术性质,例如:贸易机密方法、设计、技术诀窍、数据、公式、发明、规范、工艺、标准、产品特性或研发计划、录音录象资料、硬盘记录、文稿、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内容和课题、方法、结果或可以记录的相关信息形式等;
b.商业性质,例如:代号、名称、、版(或署名和著作)权、专利、商标、成本、样机、利润、价格、策略、销售、供应、渠道、战略等;
c.人力资源,例如:员工规则、培训、人事、补偿和福利;
d.其它相关信息(个人或单位证明和隐私等)。
3.如下情况该协议不适用:
a.经证实接收方是从第三方得到信息,无附带用途或泄漏限制;
b.由接收方下属的未接触过该协议规定的有关信息的雇员独立研发的技术信息;
c.不是由接收方造成的有关信息的大众化;
d.超过了协议规定的有效期;
e.由发布方代表书面证明不属于违反协议行为;
f.涉及到法庭、传票或政府机构行为时(但接收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布方)。
4.如发布方提出书面要求,接收方应该在24小时(最迟36小时)内回应,或书面保证已销毁该协议下的所有信息、备忘图表,或包含有关信息的文件。
5.如该协议中某一项或多项条款无效、非法或失去强制性时,协议中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强制力不受任何影响。
6.如有与该协议规定的所有权、限制条例或描述有出入的情况,以该协议为准。
7.双方承诺共同遵守该协议,旨在维护信息的保密性。该协议以技术合同法和专利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受损方可按不少于对应双方针对某相关项目成交价或已有可参考市场合理交易价的叁拾倍向对方予以索赔)。
若双方出现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予以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北京市相关仲裁机构仲裁,直至向北京市地方法院申诉。
8.本协议不能影响创意方、技术或综合应用技术持有方――北京项目技术持有方或策划人,向第三方出让相应的知识产权或扩散相关信息的权利;获取此项目信息方在向第三方行使此种权利时,须得到项目策划人的书面授权。
9.综合应用成果为项目人所有,参预者须经项目技术持有人书面授权方可向第三方扩散相关信息。
a.双方认可此协议电子文件的有效性。本协议有效期拾伍年。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文本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全部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b.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在正式履行本协议之后的两周时间内,合作方(乙方)仍未实施支付费用等具体合作行动之时,可视其为自动放弃在对应地区已经获取的合作优惠的优先权,同时继续承担协议的保密义务。
c. 本协议文本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备注:本协议仅为普通商业性保密协议,不具备具体的授权功效。品牌、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生产或销售等实际授权事宜,可在条件成熟之后。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另订。协议文本版权归属www.xlc.cn 昕龙春XLC。个人合作者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单位合作者请提供营业、税务等必要资讯材料一套,并附加法人或承办人身份复印件一份为宜。)


    项目负责(甲方签章):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合 作 方(乙方签章):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2010年4月21日下午16:12-5月18日12:20-2012年6月8日 最后一次修订

 

对应的  技术服务合同(昕龙春XLC实用技术成果服务合同典型的已经执行完毕的文件)

 

一般情况之下,最好同时签订购货意向书。请点看  昕龙春XLC、昕龙N-LONG品牌新(样)品订购意向书

 

 敬请点看  关于保密协议的特别说明--昕龙春XLC  

 

          简要回顾更增加百倍信心--昕龙春X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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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标题等辅助内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变更,主条款内容基本不可更改。本协议文本为参考相关欧美合作实际操作实施的协议文件的烦琐内容,经昕龙春XLC专家结合国情简化后特别制订形成---本协议文本版权归“昕龙春XLC绿色金点子咨询工作室”(请注意 www.xlc.cn 首页下方的红色敬告) 昕龙春XLC绿色金点子咨询工作室简介  

 

    形成协议的操作程序:有兴趣合作者,请下载协议后签上法定代表人或个人姓名,寄来一式四份--法人单位请同时提供相关资质资讯资料和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个人合作者请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寄来既可。

 

通讯联系地址 北京南苑新华路一号院 马秀春 邮编: 100076 

热线: 010-67962496 E xlc786@126.com

在线QQ:651130414

 

北京奥能技贸公司(昕龙春X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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