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卡通公司收押金被告 拒绝公开IC卡成本
北京频道 ( 2007-03-23 09:42:03) 稿件来源:北京晨报
乘客肖均佑
因认为购买IC卡收取押金20元违反相关规定、且押金数额超过IC卡本身成本,乘客肖均佑将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卡通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对方退还20元押金及利息。昨天,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肖均佑向法院申请调取制作IC卡的成本资料。而一卡通公司却称,IC卡成本资料属于企业商业秘密,没有义务予以提供。
乘客:为什么收押金?
一卡通:因为卡不是乘客的
昨天13时30分,乘客肖均佑与一卡通公司对簿公堂。2007年1月1日,肖均佑办理了由被告发行的一卡通,他除进行初次充值20元外,还交纳了20元押金。“被告收取20元押金不仅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还超过了IC卡本身的成本。”肖均佑说。
肖均佑认为,他以先付费的方式来消费被告所提供的客运服务,双方形成了一般客运合同关系,被告在收取原告20元充值费用后,还收取多余的押金,加重了他的义务,显然是不公平的。对方占用押金所带来的利息已构成不当得利。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可以收取押金。”一卡通公司的代理人说,该公司是自负盈亏的企业,不享受政府补贴,发卡时收取押金是为了防止有人重复领卡、防止人为丢弃或损害卡片、防止流动人口带动卡片逸出的损失,从总体上控制发卡费用,保障企业持续经营和发展。
这位代理人表示,从实质上说,被告将卡片出借给用户使用,卡片所有权属于被告,用户获得使用权并获得结算服务便利,而押金则用于担保被告的所有权不受损失,两者的法律关系是平等的,原、被告因充值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充值和消费随时产生又随时消除,不能替代押金的作用。
乘客:IC卡成本多少?
一卡通:商业秘密无可奉告
有关押金是否超过卡成本的问题成为本案的焦点。一卡通公司的代理人解释说,20元押金是政府确定的,没有超过卡本身的成本,包含制作和发行费用,但并未包括硬件及网络设备、应用软件升级等费用,这些费用都是公司承担的,也是押金的利息所不能弥补的,因此公司的财务报表仍为亏损状态。
肖均佑称,自己曾向专家咨询得知,卡的制作成本仅为1元,并且随着发行量增加,制卡成本还会逐渐降低。他为此向法院申请调取制作IC卡全部成本资料。而一卡通公司却称,制作IC卡成本资料属于企业商业秘密,公司没有义务予以提供。
此外,肖均佑还要求一卡通公司书面说明“12公里以内按1元计算,每超过5公里,加收0.5元”中的12公里、5公里的计算依据,并在每条公交线上予以公布。“这不是我们的业务范围。”一卡通公司如此表示。(武新)


(资料图片)
昨天(20日),一卡通公司宣布,公交一卡通因损坏无法再刷卡使用时,市民可前往一卡通公司的退卡点办理退资、移资业务。
据介绍,很多市民在使用市政一卡通时,出现一卡通因为折损而无法刷卡使用的情况。
这些折损的坏卡虽不能被刷卡器识别,但卡内的信息并没有丢失,市民可以持坏卡前往一卡通公司的退卡点申请退资、移资。在7个工作日后,市民可领到退资或将卡上余额转移到新卡中。据介绍,之所以需要7个工作日后才能办理,是因为一卡通应用范围覆盖公交、地铁、出租等领域,卡内余额信息需从后台数据库卡账户中读取,后台交易数据从采集传输到最后确认结账需要7天时间。
针对市民对公交市政一卡通收取20元押金提出的质疑,昨天(25日),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北京市公交集团公布了20元押金的构成明细。
北京市公交集团、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公司相关负责人首先出示了北京市发改委关于20元押金的批复:“北京市发行的公交IC卡为非接触式IC卡又称射频卡,为4K逻辑加密卡,其成本为每卡20元。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公司已向相关企业支付了费用,因此向持卡人收取每张卡20元的押金,退卡时将押金退还持卡人。”
“一卡通”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向持卡人收取卡片押金,对于人为损坏的卡片办理退换时,收取20元成本费得到了北京市物价局的批准。一卡通所收押金大部分还原到卡的制作成本,一部分作为发行和附件的费用,一部分作为卡的维护费用,剩余部分作为准备金为退卡用户服务。
有多少收费理由成"经典"?
[作者]杨凤霞 [选稿]卢丹 [来源]华商报 2006-12-19 09:20:07
上海市的交通卡押金问题近期引起当地市民广泛关注:收取押金的理由是什么?押金的用途是什么?押金会不会降低?……15日下午,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出面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公共交通卡押金问题。在通气会上,有记者问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守勤,根据目前交通卡公司的规定,卡内金额大于等于10元的,退卡时必须收取余额的10%作为手续费,这一做法的依据是什么?董守勤解释说,设置10%手续费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防止有人通过交通卡来进行“洗钱”等交易。(12月16日《新闻晨报》)
听过一个故
事,说有个孩子叫杜子滕,本来是一个很大气的名字,但却被人叫成了“肚子疼”,成了地道的搞笑。而本来以为去年广州地铁老总说的“地铁员工家属免票是为了反恐”是最能令人肚子疼的笑话了,可万没想到,刚刚一年,新的“肚子疼”又出现了———退交通卡收手续费可防“洗钱”。世界上还能有这么“经典”的收费理由吗?相信肯定还会有,因为我们的汉语绝对是博大精深的,我们的一些部门对收费的热情更是罕见的。
比方最近出现的那个“交易习惯”就是其一。近日,储户段先生状告工行“31日不计息”案已经有了明确的结果,法院最终确认工商银行所说的“30日和31日视同一天计息”符合交易习惯,驳回了段先生的诉讼请求。而这样一个“交易习惯”就让银行轻松地一年多赚了5天的利息。这够“经典”吧?再比方,据12月12日的《信息时报》报道,近日,面对住院费用清单上的“艾滋病”和“梅毒血清试验”两项检验项目,出租车司机曾先生向记者表示“完全无法理解”。因为住院的人只是受点轻伤,也没有做手术。但人家医院说了,对于凡是要在该院住院的病人,这两项检查都列入常规检查,目的在于避免医院其他患者和医务人员在接触中感染此类病毒,这够不够“经典”?
而类似的“经典”理由绝对比比皆是,比方大学设立收费自习室是“为了满足考研同学的需求”;比方银行收费是“和国际接轨”等等。我相信,如果谁有兴趣编辑一本《涨价、收费经典理由大全》的话,肯定会发大财的。